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21-04-22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所有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主动性、指导性、预见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学校三结合的教育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学校帮助出现学业问题或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危机干预机制。

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相关标准,由二级学院对学生每学期学习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学业已经或可能达到相应警示标准的学生给予警示并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学业预警。

(一)一学期内所修课程考核后,不及格课程达到两门及以上的;

(二)不及格课程(含补考不及格的)累计达到四门的;

(三)一学期内因缺课某门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四)上一学期内有缺考或者发现缓考理由失实的。

第三条  对于虽然有不合格课程但达不到预警程度的学生,学院应了解具体情况,给予提醒。学生不及格课程累积达到五门以上的应该留级学习。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帮助学生在学业预警期间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学习成绩有所提高。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补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院指定专人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将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二)各学院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达学生本人,邮寄学生家长,通知其辅导员.及时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被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三)学生所在学院与学生家长联系,与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查找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回执)》收回留存。对于家长的反馈情况,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整理,纳入学业预警档案。

(四)不及格课程(含补考不及格的)累计达到四门的学生,除向家长寄发《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相关学生辅导员应通过电话等其他通讯途径,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不便来校,至少保证每学期主动与家长联系两次以上。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及证明人签名。

(五)各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定期对预警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六)各学院将预警过程材料整理存档。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