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掌握全校的教学动态,指导、协调各院(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创新。

2.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制(修)订全校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修)订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进行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查每学期开课计划,组织选课、考试及考试分析、总结等工作。

6.负责编制校历、制定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全校教室的调度,编制教学日历。

7.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制定实践(实验)教学计划,监控实践教学质量。

8.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以及各种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管理,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10.牵头负责国家级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组织、论证、申报工作,及对获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材的管理与建设,制订实施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及交流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选用、评价及供应工作。

12.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研究构建学校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系统,制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13.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采集与分析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撰写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4.负责教师教学发展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及其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教师的教学培训与示范,提高教师业务技能。

15.负责教师合作交流事宜的选派和安排、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16.负责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教学信息员的各项活动。

17.负责做好山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秘书处、山西省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相关工作。

18.负责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活动等工作。

19.负责学校各类社会考试工作。

20.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保养及维护等工作。

2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2.组织全校教学管理网络系统建设。

23.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