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1〕165号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与动员
各学院应提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学院应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制定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监控
(一)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本科专业国家质量标准,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往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本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进行改进。强化和完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二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拟题、选题、开题,指导撰写,中期检查,论文查重、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等重要环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内容质量、学术水平进行严格的监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
(二)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提高指导水平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原则上要求每位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每人一题。
3.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4.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各学院须根据专业特点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必要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环节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开题论证、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的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整体的工作安排,制定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的实施方案,做好过程质量监控和工作记录,严把质量关。
2.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征集力度,课题数量保证每学生一题,每年课题更新率应大于90%。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执行教研室、学院审核制度。在努力增加选题数量、拓宽选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学生的选题进行把关。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鼓励真题真做,至少有1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工程实际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延伸与拓展,指导教师将科研课题中的相关内容作为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以科学研究支撑本科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及学生拟题时应如实填写课题来源。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深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有序开展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检查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毕业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工作的进度计划和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准备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2.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过程记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三、重点引导,加强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
(一)传达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要求,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学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二)严格执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面查重制度。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5%的论文,方可提交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评阅。超过查重检测标准的本科生学位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三)重在宣传和教育,严格防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等违纪问题的发生。涉及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处和认定,学校将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
1.拟题选题和确定指导教师(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学院安排指导设计(论文)工作;确定指导教师。
(2)拟定选题并审批,确定题目,向学生公布选题。
(3)学生选题,指导教师确认,各学院汇总。
2.下达任务书和组织开题(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在学生正确理解课题的基础上,下达任务书。
(2)各学院制定并提交开题报告方案。
(3)接受指导教师任务书后,撰写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教研室审核后提交所在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论证工作。
(二)中期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实验、设计以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
(2)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加强指导,据实填写指导过程记录表。
(3)学院要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位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2.中期检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1)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学院检查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做好记录。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教师认真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各学院对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对优秀生予以重点培养。
(三)后期工作
1.论文修改、查重检测(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
(1)指导教师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进一步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2)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论文查重工作,论文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要整改通过后方可答辩,各学院须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2.论文评阅(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
各学院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写出评语,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并根据论文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
3.组织答辩与成绩评定(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1)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同时填写答辩评分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教学科研部。
(2)学院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时报送教学科研部备案。
4.盲审抽检(2022年6月1日-6月15日)
采取随机采样的方式对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工作。
5.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总结与归档(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
(1)各学院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分析总结本届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上述通知要求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13日前提交至教学科研部实践教学科,并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各学院须严格执行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规定,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要求,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完成,但不允许推后。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教学科研部汇报。
教学科研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