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12-27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为深化产学合作教育,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1〕19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一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双能型教师优先。

(二)计划建设并开设的校企合作课程必须是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重点支持专业教育课程

(三)课程能按需要组建2-5人的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家企业人员参与,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四)对企业人员来校上课的具体要求:

1.企业工作经历至少5 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经考核达到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水平);

3.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课堂教学。

(五)能得到合作企业(单位)的支持(要求合作单位盖章)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合作企业(单位)盖章后交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对相关材料审核签字后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统一由各学院(部)于2022年1月11日前,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学科研部10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ybjyk@126.com。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申报书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