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15】13号关于教师专业实践能力项目展示的通知

时间:2015-08-21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晋科院教【2015】13

关于举办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的通知

各学院、部:

在教学工作中,教师自身的知识储备、教学能力,尤其是专业实践技能直接影响到学生技能的培养为了推动我校实践教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定于5月中下旬举办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长:梁福有

成    员:阎应福 米万锁 周全寿 常永翔   保 石建梅赵  燕 刘耀军 赵春霞 李俊晓 高剑刚

办公室主任:周全寿

办公室副主任:王虹红

    员:杨玉红 赵永佳 乔  宇 张  金 宋丽琳 宋小峰 宋  晖 赵晨悦 曹吉瑞 王  瑞 宋思华 宋惠萍 李  娜 耿  薇 原福良 晋  强

二、参加人员

全校所有专兼职中青年教师

三、组织办法

1.各院、部组织本院教师参加初赛的基础上,选拔出2-3名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展示。

2.参加学校展示的教师需提前2天提交展示材料一式五份。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设计依据、流程设计和所需设施、设备和材料等。

3.每位教师的展示时间为30分钟。

四、评分规则

1.评委由校领导、教指委专家、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同行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主任由相关专业的教指委专家担任。

2.各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1)为每位参与展示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

3.评委给出的分数由计分人员进行统计。计分人员汇总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的分数即为参展教师的最终得分。

五、时间和地点安排

各院、部具体展示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望各院、部接此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委的联络确定工作,并提前组织好20名相关专业的学生到场观摩。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能展示评分标准

附件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能展示活动的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代章)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