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活动、保障学校教学正常运行、完成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层教学组织,为进一步发挥教研室作用、规范管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1〕52号)及《关于2021-2022学年教研室考核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优化调整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教研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优化调整
(一)调整原则
有利于专业建设、有利于课程建设、有利于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有利于日常教研活动的开展。
(二)规范要求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优化调整教研室,严格控制教研室数量:
1.教研室需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若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则并入承担相近课程的教研室。
2.一名教师只能归属一个教研室,不能交叉重复。
3.教研室名称应科学、规范。
二、具体事项
1.需以部门为单位交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XXXX教研室设置汇总表》(附件2)备案。
2.新增教研室或涉及优化调整的教研室需同时交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申请表》(附件3)。
3.涉及教研室主任调整的需同时交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变更申请表》(附件4)。
以上相关表格(纸质+电子)需于8月15日交回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对各单位优化调整的教研室进行审核、认定。
联系人:史永菲,联系电话:15535386668。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2.XXXX教研室设置汇总表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申请表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