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月中旬进行校级自编教材结项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自编教材立项项目。详见《关于公布2022年自编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晋科院教〔2021〕197号)》
二、结项程序
(一)准备资料
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完成的自编教材纸质版及电子稿件(以“姓名+教材名称”命名),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和《自编教材专家论证意见表》相关内容。
(二)学院(部)审核
各学院(部)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审核,并在《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和《自编教材专家论证意见表》中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三)校级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审核验收,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完成部门审核,并于10月1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自编教材项目相关资料报回教务处。
教 务 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