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推进我校一流课程建设,持续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晋科院教〔202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整体目标
认定一批能够体现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教学成效显著、受学生欢迎的金课,深入推进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为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做好培育工作,力争在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中取得丰硕成果。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推荐课程范围
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含线下通识选修课)均可参与推荐,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通识选修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课程类型
推荐课程类型分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类。
(三)课程申报主体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且只能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1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能参与超过两2门(含负责人)课程的申报。
(四)课程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2.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尤其是严格审核地图使用是否正确。
3.已经认定为省级或国家级一流课程不再参加此次校级一流课程申报。此前参加过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在2020-2022年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三、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
进一步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鼓励通识选修课程积极申报,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
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建设有丰富的数字教材、试题库、案例库、素材库等教学资源,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
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申报推荐程序
1.各学院(部)组织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组织审核、遴选推荐。
2.各学院(部)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为“学院全称+课程全称”)和汇总表(学院按推荐顺序排序)于5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同时报送3份申报书纸质版、1份附件材料纸质版和1份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3办公室)。
3.组织专家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与申报认定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规范过程、扶强扶特、好中选优、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部)对拟推荐课程应加强审核,申报课程团队成员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5年内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