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晋科院教〔2021〕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成效,推动教学方式转变,充分发挥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效应,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 59 门校级一流课程(附件1)。
二、验收程序与方式
(一)课程团队对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课程教学大纲、整门课程教案以及其他代表性佐证材料)。
(二)学院(部)根据课程负责人提供的材料,对课程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形成验收意见并填写《学院(部)2021年一流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5)。
已获评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验收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无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但需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结项报告》。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通过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四)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
格课程颁发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级一流课程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视课程建设情况,给予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或者撤销项目的结果。
(五)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请于5月31日18: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盖章后《学院(部)2021年一流课程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结项报告》(一式三份),同时附支撑材料一份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及验收答辩PPT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kyjwcjyk@163.com,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部)-2021年一流课程验收”。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一流课程立项名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结项报告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5.学院(部)2021年一流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