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异动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3-12-27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科院字〔2023〕40号)中关于休学与复学的要求,休学期满的学生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同时提供医院痊愈证明,确认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下学期续休学或需要休学学生须提出休学申请并明确休学时间,休学时间以年为单位,因病休学的学生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2日前统计报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异动人员名单”(附件1)至学籍科,并及时通知应复学人员及续休学(续保留学籍参军)学生,在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籍科,逾期不再受理。

2.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程替换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3〕75号),要进行复学学生课程替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复学学生在办理复学手续时需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程学分替换申请表》。

3.续保留学籍参军学生需提供部队证明原件,退伍复学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