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1〕35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核对等环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4日
公示期间,请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同学确认学分认定结果,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交由所在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17:00前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王老师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