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4〕134号)

时间:2024-09-12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物业公司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的相关要求,现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各学院建立辅导员、学管科长、书记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在新生入学报到阶段,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及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使用身份核验系统进行人像比对,比对无误的方可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如有存疑的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对接,进一步核实。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资格复查

根据规定,高校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新生的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有关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1.教务处学籍科按各学院分班名单将新生电子档案在202410月20日前打印装订成册。

2.2024级新生在纸质档案上张贴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将录取通知书、高中或专科档案一并交回。各学院辅导员按照录取通知书、新生电子档案、身份证等信息与学生本人逐一比对核查,复查无误的在复查签字处进行签字确认。如有存疑的学生,及时登记并与学籍科联系,如有必要,将与生源地招生办核实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在校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秋季入学年满18岁男性公民需持《公民兵役登记证》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024级所有男生(专升本除外),需将兵役登记证或者征兵网的《男性公民应征报名表》打印扫描电子版交回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一个班级建立一个文件夹

4.学生工作部和物业公司组织对所有2024级学生进行入学身心状况复查工作,学生工作部组织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物业公司组织对新生进行身体检查身心状况复查中发现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可在家休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5.艺术类专业复测

1)复测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2)相关学院202410月31日前组织艺术类考生进行入学资格专业复测。测试项目、测试标准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报教务处备案,测试后需出具专业复测成绩(成绩标明合格或不合格)及复测报告。

6.校纪委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新生报到环节必须做好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工作,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对接报到情况,做到人数一致,避免遗漏情况发生,对未报到学生落实未报到原因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各学院于10月20日至11月20日对2024级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2)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学生工作部和物业公司对新生体检复查结果提出意见,于11月20日前将《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体检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三、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获得证件;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高度重视,完善考核问责机制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关系全体新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与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各学院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在新生入学资格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报告纪检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五、违纪情况处理

在入学资格查过程中,如有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经审核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坚决予以清退。清退名单报省招考中心,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发现以上情况,考生今后学习过程中发现者,仍按上述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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