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2-05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企合作课程结项验收的通知》(晋科院教〔2024〕15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自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检查,确定8门课程通过结项验收,8门课程暂缓通过。现将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一、整体情况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标准》,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在“课程设计、师资交流、实践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工作,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理解偏差、合作模糊:课程组对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本质与要义理解存在偏差,课程建设思路不清晰;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笼统宽泛,尤其是企业参与课程建设的形式、任务模糊。

(二)进度缓慢、资源缺乏:校企合作课程建设进度缓慢、成效未达预期。教学资源开发不足,企业案例资源较少,项目孵化近乎空白,难以呈现明显校企合作建设成果。

(三)报告空泛、错误频出:结项报告内容表述空泛,无法清晰展现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与实际成效。部分课程甚至存在态度不严谨的问题,数据前后矛盾,擅自更改课程学时,文字图表模糊不清等低级失误。

二、工作要求

(一)暂缓通过的课程建设项目需对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2)要求,进一步细化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目标,优化任务措施,加速推进课程建设进程,确保课程质量与建设成效符合要求。

(二)暂缓通过的课程整改建设周期为1年,2025年年底教务处将再次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对于建设周期超过3年仍未通过的课程建设项目予以“撤项”,并对课程组及所在学院予以考核评定。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项验收工作,对本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督查,积极搭建与企业(行业)的沟通桥梁,协调合作事宜,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促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1.2023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