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26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启动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结合学校专业特色,整合教育资源、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方法,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推动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推进校企协同产教融合,探索建设一批应用型“金课”。将课程内容与产业需求科学对接,突出对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与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建设内容

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分为三种类型:校企合作示范课程、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一)校企合作示范课程

1.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真实问题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要求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2.校企共同授课:邀请企业课程成员来校授课且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鼓励使用翻转课堂、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3.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库:校企互利合作,共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共建课程资源库。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教学课件、教材、教学案例等,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

4.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5.校企共同建设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课程团队每位专任教师每2年须有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教师积极参与合作企业的科研工作。

6.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面向所属学院(部)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二)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素养及企业家精神等,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能力;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建设“专创融合”课程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教学素材,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教学设计与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教学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4.团队建设:积极邀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并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5.课外实践:结合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积极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

6.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面向学院(部)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三)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设计:结合课程理论知识与能力要求,设计课程中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建立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多层次实践教学体系,实验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思考,强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学模式与方法: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质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与方法,能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3.教学设施:能够在设施完备的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教学评价:形成有效的校内教师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机制。

5.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面向学院(部)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三、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课程组主要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授课有激情,教学效果好,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或已承担创新创业相应教学任务。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相应的应用型课程教学能力。鼓励结合专业组建团队来开发和设计课程,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鼓励邀请校外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联合开发课程并担任合作授课教师。

3.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中至少需要一名校外企业人员参与。企业人员来校上课要求工作经历1年以上,且政治素质可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胜任课堂教学,符合我校外聘教师资格。

4.推荐立项建设的课程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出的课程。申报课程,应保证建设期内每学年应至少开出1个教学班。专创融合示范课程仅限专业课程申报;实践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仅限独立设置的实践(实验/实训)课程申报。

5.每位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管理

各类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对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教务处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依据项目申请书中相关内容及成果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二)项目实施

1.课程负责人需按照申报书上开展项目建设与改革工作,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负责。

2.学院(部)是课程建设主体,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3.教务处负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建设期内,立项课程通过省级一流课程认定,视同已通过学校结项验收,不再参加校级结项验收。

五、结项验收

(一)校企合作示范课程

1.整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

2.课程授课计划:有体现校企共建的教学环节和内容安排,并清晰列明企业教师授课安排;

3.教学资源:完善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其中来自合作企业的真实项目案例不少于5个,包括教学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并需将该案例融入教学设计、讲义和教学活动中。同时,将共建课程教学资源上传到学校的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至少有时长为2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包含1节企业人员授课)。

4.考核试卷(方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提供能充分呈现校企共建特点和学生能力水平考核的试卷或方案;

5.课程团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材料;

6.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课程学习的成果等作品材料(项目作品、文章、视频、心得体会等)。

(二)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1.整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

2.教学案例:编写学生创新创业实际案例,提供教学效果好的案例不少于5个;

3.组织指导不少于2个学生团队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者不少于1个学生团队申报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组织指导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并至少获1个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或者2个校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的证明;

5.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

6.其他能够体现“专创融合”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三)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1.整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

2.新修订的实训指导书1份,每个实训项目的优秀实验报告3份;

3.不少于1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授课地点为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4.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5.实践教学创新案例不少于5个;

6.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

7.其他能够体现实践教学效果的证明材料等。

六、材料提交

(一)推荐要求

各学院(部)应充分挖掘、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择优推荐课程。每个学院至少推荐2门校企合作示范课程、2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和2门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二)申报材料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3)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支撑材料直接附在申报表后面,无须另作附件。由学院统一填写学院(部门)意见并签章。

2.《山西应用科技2024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各学院完成汇总并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申报书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书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

4.山西应用科技2024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