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公布2025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6-04-28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6〕20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评审专家结合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佐证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专家组认为,接受中期检查的一流课程建设项目总体上能够按照原定建设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经专家组审定,25门课程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1门课程中期检查结果为“不通过”(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通过”的课程项目

中期检查“通过”的课程项目,应认真对照专家评审意见(附件3),围绕课程建设重点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与成果导向,重点推进以下建设内容:

1.完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

2.围绕“两性一度”,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

3.强化过程性评价与达成度分析;

4.凝练标志性建设成果。

(二)“不通过”的课程项目

中期检查“不通过”的课程项目,学校将按规定予以撤项处理。自撤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学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得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各类业绩认定依据。

(三)规范项目变更管理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项目重要事项(如课程负责人变更等),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

(四)强化质量导向,完善持续改进机制

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中期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课程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与持续改进相结合,健全“目标—实施—评价—改进”闭环机制,推动课程建设由“达标建设”向“高质量内涵发展”转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25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2025年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量化成果指标

 

 

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