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总结一流课程建设成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晋科院教〔2021〕41号)及《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4〕7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以及2022年、2023年立项仍未结项的校级一流课程(附件1)。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项目结项验收直接通过,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二、验收内容
(一)结项验收标准
对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围绕“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建设理念,在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团队、教学支持、教学应用效果与影响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二)课程建设核心成果点
1.课程负责人每年进行课程教学总结,每年形成不少于5个课堂教学典型特色案例。
2.课程建设期内课程负责人近两年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排名应不低于全学院(部)50%,团队成员近两年的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排名应不低于全学院(部)60%。(不参与学生评教的课程教师不做考察要求)
3.课程建设中期,在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基础上还需完成以下建设任务(1)-(4)任选1项。
(1)课程建设中期,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教改类项目,负责人校级首位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2项;
(2)课程建设中期,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负责人第一作者校级1篇或团队成员第一作者校级2篇;
(3)课程建设中期,课程负责人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竞赛或其他相关奖项,负责人首位校级一等奖1项或团队成员首位校级二等奖2项;
(4)课程建设中期,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主编出版与建设课程配套的教材1部。
4.课程建设期满,在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基础上还需完成以下建设任务(1)-(4)任选1项。
(1)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教改类项目,总计负责人校级首位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2项;
(2)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总计负责人第一作者校级1篇或团队成员第一作者校级2篇;
(3)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竞赛或其他相关奖项,总计负责人校级首位一等奖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二等奖2项;
(4)课程建设期满,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主编出版与建设课程配套的教材1部。
(上述3、4建设任务中的项目、论文和奖项建设成果中,团队成员建设成果2项可折算为负责人1项成果,省级及以上成果可折算为校级成果3项,教材建设成果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视为等同)。
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须依托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程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在建设期内开展至少一个教学周期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6.建设课程成果网站,将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成果在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
7.参评省级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且成功认定的项目,直接结项。
三、验收安排
(一)课程自查
课程团队依据课程建设任务以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结项报告》(附件3),同时提交支撑材料(附件4)。
(二)部门初审
各教学单位应采取现场答辩、集中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评分,填写《XX学院(部)一流课程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签署审核意见,明确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不通过课程不进入校级专家审查环节。
(三)专家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课程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评审,并公布结项验收结果。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以学院(部)为单位于6月4日(周四)前将结项报告(3份),同时附支撑材料(1份)以及汇总表(1份)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将每一门课程的结项报告(word)、支撑材料(扫描形成1个PDF)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每门课按“学院(部)+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
五、其他事项
确需延期结项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需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学院(部)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每门课程仅可申请1次延期,最长延期1年,已延期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结项名单(含延期项目)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结项报告
4.支撑材料模板
5.XX学院(部)一流课程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6.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