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15〕5号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定于2015年3月23日至3月26日下午14:15和16:15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并按程序已经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无故不按时参加正常考试的旷考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和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二、补考时间安排
3月23日-3月26日(详见《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考试安排表》)
三、补考工作要求
(一)本次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试卷由文印室印制,教务处负责封装和保管。
(二)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补考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认真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三)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责任部门要提前将考场门打开,为正点考试做好准备。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教务处签到,并领取试卷、考场报告单、考生名单、草稿纸等。
(四)本次补考严格执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考生守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监考守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考试违反监考职责的认定及处理》的相关规定。
(五)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考场进行巡视,查处各种突发及违纪事件。
四、学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补考的学生,接到通知后,请认真核对不及格课程信息,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无证件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若证件丢失,请到学籍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按时参加补考,凡不按时参加者,不得再次参加正常补考。
五、成绩评定
院(部)组织任课教师阅卷、登分,于2015年4月3日前,将纸版成绩(一式2份)交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考试安排表
教 务 处
(代章)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