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15〕6号
关于举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中文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影视剧表演和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剧表演专业的教师、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测试便利条件,经省语委同意,学校定于2015年上半年组织普通话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我校学生及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2日
三、收费标准:每人70元,包括报名费、证书工本费、教材费、数码照片、培训组织费等。
四、报名方式: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费用汇总后一并提交财务处,并将考生报名信息交回教务处(报名表可在科院教务处群文件共享)。校区教职工到教务处报名。
教 务 处
(代章)
20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