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12-31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晋科院教〔2021〕198号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大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建设和改革,突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实践教学重要地位

(一)实践教学是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是巩固学科专业知识、提升科研素养、培养理论联系实际作风,突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重要途径。

(二)开展并强化实践教学工作,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的基础和前提;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要坚持教学与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实际相结合,强调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依托,以不断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为保障,以有效


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为手段,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努力构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规范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一)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形成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特色。

(二)增强实践教学比重。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含课程内实验(实训)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各类实践环节)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加强实践教学研究,培育实践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推广应用成功经验与成果。

(三)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大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践教学针对性和吸引力;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确保实践教学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应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需要,以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优化实践教学项目,突出教学内容的综合性、设计性特征,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和组织形式,加大实验实训项目开发与更新力度,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四)重视实践教材建设。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特点,组织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实践教学系列教材、指导书、技术操作手册等,不断锤炼教材内容,编写内容新颖、体系科学、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案例,增强教材的实用性。

(五)丰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科学、规范、系统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和指导, 强化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广大教师为学生开设学术讲座和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和科研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的学科竞赛活动及科研训练。

(六)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管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派,探索有效的教师指导方法;要强化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加强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一)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思路。坚持以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为核心,稳定和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内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互补充,有机结合。

(二)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实验室建设规划与管理重点建设一批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加快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培育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实验教学资源及时补充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不断完善实验室功能,逐步扩大实验室开放程度。

(三)巩固与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基于“双赢”格局的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模式,各学院要拓展合作的渠道,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加强联系,探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建立能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不定期组织对基地进行检查和评估,遴选一批受益面广、长期稳定、实习效果好的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四、优化配置,夯实实践教学基础

(一)保障实践教学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经费在学校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建立学校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实践教学;科学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运行经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实践教学经费落实到位。

(二)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加强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吸引鼓励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定期到企业行业单位挂职或培训,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教师的双师素质。注重内外交流,主动引进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和教学热情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家到学校兼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实践教学队伍。

(三)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手段。探索和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方法,建设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现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制定细则,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实验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及安全。

五、完善监控,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一)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与实习基地管理、实习管理等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各实践教学环节的特点,制订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基于过程管理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保证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均有章可循。

(二)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是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对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监控。各学院是实施实践教学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学时数和质量。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