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0〕76号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
成 员:招生就业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
各学院院长、书记
二、主要职责
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学生的实习工作,研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安全保卫处协调配合。
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习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3.组织各学院修、制订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施方案。
4.规范实习教学过程管理,监督实习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执行。
5.协调解决全校实习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实习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学生处职责:学生处协助各学院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院拓宽学生实习与就业渠道,负责统计学生就业情况;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各学院职责: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书记为副组长,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辅导员为成员的实习工作组。
2.负责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落实学生实习岗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实习动员、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实习保险,协助领导小组处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些突发事件
3.制定实习计划(实习目标、内容、环节、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等)。
4.负责实习成绩的评定和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