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1〕194号
关于2022年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不断完善学校实验(训)室的建设工作,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现将2022年实验(训)室建设(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实验(训)室设置的科学性,维护实验室(训)建制的严肃性,各学院(部)需要对实验(训)室建设规划进行重新审定,以满足我校专业集群发展的宏观角度,重新审定本年度各学院(部)的实验(训)室建设规划。并从微观的角度,科学制定各专业实验(训)室的建设方案,保证每个学院建设一个实验示范中心。并以此促进实验室整合,健全实验室功能,规范实验室名称,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学实验室的结构体系,保证实验(训)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实验项目的开出,同时在全校范围内更好地实现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
二、申报范围
1.急需建设实验(训)室:为满足本科教育,急需开出实验,但尚不具备条件开出的实验(训)室、新专业急需的专业实验(训)室及实验台(套)数严重不足的实验(训)室。
2.基础实验(训)室:跨学科与专业、服务面广的基础实验(训)室或专业基础实验(训)室。
3.特色实验(训)室: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特色鲜明的实验(训)室。
三、相关要求
1.材料填报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制订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学生规模,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训)室建设方案》(附件1)。实验(训)室名称需填写规范。
各项目负责人要分析本专业或本单位现有实验(训)室状况,结合人才培养的需求和本科专业国家质量标准中对于本专业教学设施要求,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实验(训)室应承担的主要实验项目,根据调研情况初步确定实验(训)室主要设备和经费预算。并规划实验(训)室用房与布局,做好实验(训)室的平面布置示意图,我校将根据各学院实验室建设的规划需要,进行适当的土建改造。
2.项目论证
各学院院长做好实验(训)室的分年度投资计划,对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应指派项目负责人,做到专人专项负责,并对实验(训)室的建设进行初步调研和论证。
各学院需对建成后的实验(训)室利用率进行分析,对使用本实验(训)室的各专业和各层次的学生分别进行测算。对已建实验(训)室但利用率不高的实验(训)室,务必进行整改,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三、材料递交及评审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训)室建设方案》和《2022年实验(训)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签字稿于1月7日前交回教学科研部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2.学校将于1月10日至14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实验(训)室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纳入学校实验(训)室建设预算,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刘玮,联系电话:15034066760,电子邮箱:jxkybsjjxk@163.com。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训)室建设方案》
2.《2022年实验(训)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