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晋教高〔2021〕7号)、《关于公布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晋科院教〔2022〕1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效果,现对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阶段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课程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课程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课程发挥的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
4.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安排
(一)材料检查
1.课程组整理课程建设和研究成果,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表》,并附《支撑材料》(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课程所属学院(部)审核课程阶段检查材料,并填写《××学院(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交至10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xkybjyk@126.com。教务处对课程阶段检查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现场汇报
各课程负责人现场汇报(8分钟),专家根据汇报内容进行点评与指导。汇报日期2022年7月20日,汇报地点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检查工作。
(二)课程组应认真对待阶段检查,对不按规定提交检查材料以及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重新审核其立项申请,必要时将取消资格。
附件:1.关于公布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表
3.××学院(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