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晋科院教〔2022〕1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确保课程达到适应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现组织开展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分为结题验收和建设检查两类,详见《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流程
(一)学院(部)验收
课程所在学院(部)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标准(试行)》(附件2)组织验收工作,并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的课程验收结果进行复审,专家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不超过8分钟),并进行提问答辩,对通过验收的课程确定为校级校企合作课程。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时间
1.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前完成学院(部)验收工作;
2.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进行学校复审汇报答辩。
(二)课程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结题验收课程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建设检查课程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报告》(附件5),提交所在学院验收。
(三)课程所在学院(部)根据验收标准要求对支撑成果材料进行验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各课程项目验收相关支撑材料由所在学院(部)负责归档管理。
四、材料提交
(一)学院(部)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二)课程结题报告或课程建设报告;
(三)10分钟说课视频;
(四)时长为2课时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含1节企业人员授课);
(五)课程教学大纲及完整的课程教案;
(六)线上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课程建设网址链接,注明账号密码)。
于7月1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启航楼10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kybjyk@126.com。文件命名方式:“XX学院(部)-XX(课程负责人)-校企合作课程结题验收”。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验收项目清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标准(试行)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结题报告
5.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