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1〕52号)文件,经各教学单位申报、学校审定,同意设置“工程管理教研室”等54个教研室,并聘任杨瑞英等同志为相应教研室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研室建设指标体系》为依据,按照公布教研室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工作。加强对教研室所辖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增强教研室凝聚力,保障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学校将以学年为单位对各教研室进行评审、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晋科院教〔2022〕134号-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教研室设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