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 人才的需求,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 开展2022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高 司函〔2022〕3 号 )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 年度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晋教高函(2022)24号 ) 要求,学校现开展2022 年度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相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是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化人才培养结 构的基础。学校遵循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为宗旨,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 专门人才为旨归,作为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切入点和出发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主动对标 山西省14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发展需要, 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对照《山西省普通高等 学校新增专业建议目录》 (附件3),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发 展规划,遵循市场主导机制,突出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发展, 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在充分研究专业与社会结合度,毕业生就业率与社会贡献度等基础上,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并科学制定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附件6)。
二、优化调整方式
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采取学院主动调整与学校综合调整 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主要包括新增、改造、整 合、撤销等方式。
三、具体安排
(一)分析评估
各学院需对现有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专题分析研 究,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理清思路,从师资力量、招生就业、 服务面向、专业实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对每个专业办学状况进行分 析评估,鲜明地体现学校专业群建设的思路和方向。
(二)现场汇报
学校于7 月 21 日(周四)上午8:30,在启航楼 1213 会议室 听取各学院负责人关于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汇报(15分钟 内)、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围绕专业布局、专业对接产业链、新专 业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7 月 20 日(周三)下班前将负责人签字后的专业 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纸质版(一式5 份)报送至教务处 1009 办公 室,方案电子版及汇报所需PPT 发送至邮箱:jxkybj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