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彰显应用型办学定位与特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方向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现将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
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融入专业设置全过程,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需求导向
围绕山西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统筹规划,充分调研,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优先增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优先增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增设“数字+、智能+、城市+”集群产业相关专业。
(三)错位布局
建议申报行业发展有空缺、有需求、就业前景好,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且生源数量充足的专业;调控陈旧过时、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差的专业;避免申报教育部公布的近年来就业率较低、布点过多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毕业生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二)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四)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设置程序
(一)学院申请
1.学院组织论证
拟增设新专业的学院需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就专业建设、人才需求和就业导向等情况进行调研。在学院内部开展论证,根据论证的结果,组织申报。
2.提交申报材料
拟增设专业学院在5月3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kyjwcjyk@163.com。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人才需求报告
(3)专业论证报告;
(4)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意见表;
(二)学校审批
1.函评论证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专业设置材料进行论证。
2.学校审议
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四、时间安排
因教育部2023年新专业申报的通知暂未发布,根据教育部去年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本科新专业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时间安排。请相关学院按以上时间点报送材料。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