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2〕139 号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组织动员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
2.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和完善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修订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强化过程管理,保证论文质量
(一)做好指导教师选拔,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
1.各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力量,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指导教师精力投入。
2.指导教师的选拔条件、指导人数要严格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执行。原则上要求每位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鼓励聘请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科研、设计和创作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指导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4.各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严格选题环节,做好开题工作
1.各学院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征集力度,严格落实一人一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执行教研室、学院审核制度。学院在做好增加选题数量、拓宽选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对学生的选题把关。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体现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鼓励真题真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工程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相结合,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延伸与拓展;鼓励指导教师将科研课题中的相关内容作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以科学研究支撑本科人才培养。
3.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开题,安排开题答辩环节,重在帮助和指导学生更好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
4.选题、开题指导等前期工作按指定工作时间完成,各学院要督促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好资料查阅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开展诚信教育,加强写作指导
1.各学院要切实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增强毕业设计(论文)
重要性与诚信教育的教育力度,使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事宜,防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指导老师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具体指导,要加强写作进程的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进程计划的,要了解原因,及时给出针对性的指导;督促学生按计划 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避免因时间仓促而被动抄袭的现象发生。
(四)加大检查力度,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要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深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开展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2.各学院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和工作记录,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组织好选题审查、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及毕业答辩等各环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五)规范答辩环节,严格成绩评定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严格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效果和质量。
2.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
3.各学院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鼓励各专业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六)做好资料归档,确保档案齐全
1.规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及格式规范工作。
2.归档资料包括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资料须按学校要求装订,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并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整理后学院存档。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安排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选定并分配指导教师。
3.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开展诚信教育,宣布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落实师生拟题、学院审核等选题工作。
(二)开题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
1.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按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开题通过后,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2.各学院制定并提交开题答辩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答辩和前期检查工作。
(三)中期检查(2023年4月15日前)
1.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2.各学院对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对优秀学生予以重点培养。
(四)查重检测(2023年5月6日前)
1.学生在阅读文献、实验、社会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结题报告》,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完善形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
2.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论文检测不合格的学生要整改通过后才可答辩。
(五)评阅阶段(2023年5月13日前)
1.指导教师与同行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指导教师、同行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同行教师评分,并填写学术评语。
2.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负主要责任,严格审阅,杜绝出现文字、数据、图标等低级错误。
(六)答辩与成绩评定(2023年5月31日前)
1.各学院要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日程安排,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成绩综合评定、成绩录入等工作。
2.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进行审查,组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合格者方允许参加答辩。
(七)评优阶段(2023年6月10日前)
各学院按照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参评材料,教务处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八)总结阶段(2023年6月24日前)
1.各学院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按要求完成所有材料的装订、归档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应全部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以上述通知要求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教务处报备。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会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1)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含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2)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2.提交时间
请于10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ybsjjxk@163.com,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11办公室。
教务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