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校企合作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2〕194号)要求,为确保立项建设的校企合作课程达到适应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企合作课程、2021年结项验收暂缓通过的校企合作课程,详见《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结项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方式在各学院(部)对校企课程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查阅材料和汇报答辩形式进行校企合作课程审核验收。
三、材料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
(二)学院(部)统一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三)成果支撑材料:包括整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活动照片、课程建设效果证明、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评教结果、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和其他可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验收
课程所在学院(部)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2)组织验收工作。
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3份、《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1份,纸质版于2023年11月3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
(二)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校企合作课程进行审核验收,专家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并进行提问答辩,对通过验收的课程确定为校级校企合作课程。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结项验收项目清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