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基于OBE理念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晋科院教〔2023〕141号)文件要求,在各教学单位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基于OBE理念的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教学研究工作的质量
要把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推进教学观念、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切实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示范效应。
二、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员必须按照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实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效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保证项目开展研究和实践的时间和条件。鼓励在项目研究与实践中不断创新,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教学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项目的水平和效益,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023年基于OBE理念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