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2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范围
(一)2024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凡列入本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学分且符合各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期要求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已获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以该课程继续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二)各学院(部)申报课程门数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按申报课程总数的1/3,推荐至省教育厅遴选评审。
二、申报要求
(一)按《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申报条件和要求,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遴选,积极按要求完成相关申报书
以及佐证材料准备。
(二)学校优先支持经过省级立项建设和培育的课程申报2024年省级一流课程
(三)本次拟申报课程在材料截止时间内,必须提交完整的实录及说课程视频材料,教务处不再组织视频录制工作。
(四)各学院(部)需做好本单位课程统筹申报工作,除符合申报条件外,还应考虑申报课程类别情况、课程负责人安排等。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要求,盘点摸排,鼓励动员暂无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下设课程(应为纳入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积极申报。
三、材料提交
(一)2024年1月31日前,请各学院(部)将《2024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
(二)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提交的《2024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后,组织课程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工作,确定遴选推荐申报课程名单并公示。
(四)2024年3月10日前,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调整(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及社会实践课程需同时提交教学实录视频),并完成省级系统填报。
(五)一流课程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课程负责人高度重视,更新完善课程的附件材料以及说课和课堂实录视频。前期申报校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可重新按本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将对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山西省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3.评审依据及标准(供参考)
4.各学院(部)申报数量要求
教务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