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关于做好202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做好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阅(2024年5月10日前)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包括指导教师评阅和同行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打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以及作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核之后,学院再分配同行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未同意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无法分配评阅教师。

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学生提交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系统”)毕业设计(论文)及全部文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质量,评价学生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给出评语和评阅成绩,并审核是否具备参加答辩的资格。

2.同行评阅教师仔细审查学生提交在毕业论文系统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各项材料,根据学生工作量大小、成果质量、水平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并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被同行评阅教师评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应根据同行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

(二)答辩资格审查(2024年5月13日前)

答辩前,学院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1.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者。

2.毕业设计(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者。

4.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的评定成绩及格

审核合格后,公布可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和答辩分组安排。

(三)答辩(2024年5月25日前)

1.答辩形式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原则上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答辩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

2.答辩程序

1)学生自述

2)答辩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际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集体讨论后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3.答辩过程管理

1)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准备3-5个答辩问题。提问应简洁、明了,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要做好答辩记录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录入毕业论文系统同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3)学院要做好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等过程性答辩材料的归档。

4.对于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应责成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修改,可组织二次答辩。如果仍达不到基本要求,应给予不及格。

5.正式答辩之前可分小组进行预答辩,以便学生进行充分准备。

(四)成绩评定(2024年5月25日前)

1.指导教师、同行教师、答辩小组需根据指标分值在毕业论文系统进行打分,并填写评审意见。

2.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采用结构分评定,指导教师评分、同行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分别占总成绩30%、20%、5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给出成绩后,毕业论文系统会根据比例自动算出总评。

3.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需呈正态分布优秀率应控制在10%以内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从毕业论文系统导出)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2023年6月5日前)

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出学术水平高、实用价值大、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分专业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结果应低于15%,学院应将推优办法及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于6月5日前在毕业论文系统完成推优,并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由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5人左右),设主任委员1人

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其中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负责具体答辩工作。另设置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各学院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分组、答辩组人员构成、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内容录入毕业论文系统。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3.各学院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鼓励各专业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质量监控,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在毕业论文系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杜绝指导工作不认真、不具体、走形式的现象发生,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

(三)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必须与查重检测提交的设计(论文)内容一致,且须附查重检测报告。如发现不一致,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应主动结合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上传到毕业论文系统“最终稿”模块,此版毕业设计(论文)做为存档、抽检版本。各学院在学生提交后再进行一次查重检测,确保在规定范围内。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kybsjjxk@163.com,纸质签字(或加盖公章)版报送到勤政楼311办公室。

(一)5月13日前,提交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1)。

(二)5月25日前,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三)6月5日前,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模板)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