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分配检测账号和检测次数。各学院教学科长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批量检测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4月25日开始,5月6日前完成。指导教师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测时间。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不安排答辩。
第二次:在学生答辩通过并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后,由各学院统一进行第二次批量检测。检测结果为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最终重复率符合要求的方可录入成绩。
三、检测标准
检测结果以维普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为准,查重率原则上应不高于20%,其中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应低于15%。
四、检测方式
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系统”)内嵌查重检测,进入毕业论文系统左侧功能菜单栏“过程管理”下的“定稿”环节及功能菜单栏“最终稿”环节,选中提交的稿件分别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将自动返回至毕业论文系统的管理页面。
五、检测程序
(一)第一次检测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登录毕业论文系统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结题报告》,并提交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
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学生登录毕业论文系统,点击过程化管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检测。该查重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检测合格进入评阅环节,由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进行评分。论文检测不合格不能进行答辩。(人均一次检测机会,请谨慎提交)
(二)第二次检测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学生需在一周内在毕业论文系统“最终稿”模块将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传,指导教师在系统进行终稿确认后,学院统一对所有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再次进行查重检测(包含格式检测),查重比例达标且格式检测通过后方可由所在学院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终稿检测不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录入。(人均一次检测机会,请谨慎提交)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以技术作为辅助手段,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2.各学院须对学生论文上传和指导老师审核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数据统计与结果鉴定工作,从系统导出《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鉴定表》,及时关注查重进展动态。
(二)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在5月6日前所有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和最终稿时,须按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模板的格式要求认真排版,格式无误后以word形式上传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文件以“学号-姓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命名,同时还须以附件形式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附件。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签署诚信承诺书。
3.学生提交第一次查重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如果发现两者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查重,将取消答辩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第二次查重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与学生最终提交的归档文档保持一致,不一致者自行承担后果。
(四)材料要求
5月7日前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鉴定表》(第一次查重结果)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勤政楼311办公室,第二次查重结果统计表随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一并报送。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