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我校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水平,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与应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对2023年立项的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的24门校级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标准
对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附件2),重点考察课程在以下方面的建设成效:
(一)课程资源建设:是否充分整合信息化资源,形成高质量的数字化教学材料;
(二)课程教学设计:是否体现信息化教学理念,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
(三)课程平台建设:是否搭建稳定、高效的在线教学平台,支持师生互动与学习管理;
(四)课程教学实施:是否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提升教学效果。
三、结项验收流程
(一)课程团队自查
课程团队需对照课程建设计划以及建设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部)初审
各学院(部)应按照结项验收标准对本单位的信息化示范课程进行初步审查,对课程建设进行评分,并在结项验收报告中填写初审意见,由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并公布结项验收结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以学院(部)为单位于5月7日(周三)17点前将结项报告(3份),同时附支撑材料(1份)、结果汇总表(1份)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将每一门课程的结项报告(word)、支撑材料(扫描形成1个PDF)、结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jwcjyk@163.com,每门课按“学院(部)+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
五、其他事项
确需延期结项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需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学院(部)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每门课程仅可申请1次延期,最长延期1年,已延期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内容及要求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信息化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4.XXX学院(部)一流课程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