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4〕1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4〕14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与公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对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等关于创新实践学分的要求,做好学分认定规划,确保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
附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