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晋科院教〔2024〕14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5〕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各学院初审与公示、教务处审核,现将本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扎实做好认定结果的反馈,确保学生及时、准确知悉本人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情况。要督促学生对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科学规划后续创新实践学分修读任务,确保在毕业前达到规定学分要求。
如各学院或学生在认定结果确认及修读规划过程中存在疑问,请于11月12日(星期三)前以学院为单位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附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
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