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2〕36号
关于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强化实习质量监控,健全实习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2022年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4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做好迎接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准备,决定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检查,准确掌握全校实习管理现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整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实习管理责任,完善实习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内容
依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2022〕11号)文件要求,对实习育人、教学、组织、管理、保障、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1.认知实习、岗位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实习实训环节,重点检查2021年以来各学院的实习管理工作。
2.各学院所有专业和学生实习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4月13日-4月19日)
1.各学院结合检查内容,对各专业学生实习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联系合作的实习单位共同开展自查工作,要对照《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习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并撰写自查工作报告(附件2)。
2.各学院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各学院自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实习教学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
(二)学校检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成立实习专项检查组对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育厅检查(5月份)
1.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学校组成检查组进行交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教学机构立即整改。对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强化实习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实习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梳理,进一步加强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建设水平。
2.注重长效。各学院在自查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凝练特色,搜集整理工作资料和特色优秀案例,坚持举一反三、治本治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3.时间要求。各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习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含相关佐证材料),实习教学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实习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特色优秀案例等资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于4月19日前交教务处刘玮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ybsjjxk@163.com。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习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
附件2:实习教学工作自查总结报告(模板)
附件3:实习工作问题清单(模板)
附件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1号)
附件5:《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
教 务 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1号)
附件5:《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