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2〕105号
关于2021-2022学年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结果的反馈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科院教〔2022〕96号)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安排,学校于8月5日组织专家进行了2021-2022学年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实验(实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
本次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共抽查了213门课程,各学院基本能够根据抽查清单提供相应教学档案资料,发现各学院在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中实验(实训)教学环节出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一再强调的共性问题仍然存在。
二、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共性问题
1.实验(实训)教学大纲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作为实验(实训)教学纲领性文件,仍然存在一些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个别课程存在标题编排不严谨,学时分配与章节内容不一致,课程思政没有融入到每个章节之中,实验(实训)项目、项目类型和学时没有明确标注,对实验(实训)开出率无法有效佐证。
2.实验(实训)教材
实验(实训)指导书作为实验(实训)授课教材的补充形式,如教材中没有对实验(实训)项目进行讲解的,应准备相应的实验(实训)指导书,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院实验(实训)指导书编写不规范,体例不统一,个别课程无实验(实训)指导书。
3.授课计划、教案
个别教师教案中的学时和内容安排与教学大纲不匹配,内容无法体现实验(实训)环节,部分外聘教师教案没有提交。
4.实验(实训)报告
学生撰写的实验(实训)报告内容不够丰满,而教师的评语没有针对性,部分实验(实训)报告未进行及时批改。个别外聘教师对实验(实训)报告成绩评定标准不统一,成绩分布不够合理,优秀率达到92%,“五级制”、“百分制”、“A+”等形式混用。
三、整改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理论课程中实验(实训)部分的教学内容、项目类型和学时分配,确保教学大纲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实验(实训)室开出的项目必须有教材或指导书,以便于学生操作,能引导学生熟悉实验(实训)内容。
(三)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对全体任课教师,特别是外聘教师的管理,做好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教案检查。统一做好实验(实训)报告的成绩评定标准,保证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均有相应的实验(实训)报告、作品。
(四)各任课教师须认真履责,做好教案、讲义(讲稿)的撰写和实验(实训)报告、作品的批阅工作。
教 务 处
2022年8月8日
晋科院教〔2022〕105号 《关于2021-2022学年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结果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