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教〔2022〕172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课程,含理论课程中的实验(实训)环节,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课程设计等,重点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教学业务档案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
根据本学期实验(实训)课表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授课计划和教案等教学文件完备程度。
2.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出情况,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开设情况
4.实验报告、实训报告(作品)完成情况和教师批阅情况。
四、检查时间
11月22日至25日,检查各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档案材料,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学院 | 时间安排 |
1 | 建工学院 | 11月22日 08:15-11:15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11月22日 14:15-17:15 |
3 | 动力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月23日 08:15-11:15 |
4 | 财经学院 | 11月23日 14:15-17:15 |
5 | 管理学院 | 11月24日 08:15-11:15 |
6 | 音乐学院 | 11月24日 14:15-17:15 |
7 | 美术学院 | 11月25日 08:15-11:15 |
8 | 文化传媒学院 | 11月25日 14:15-17:15 |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配合学校检查组工作,按照通知检查内容要求,为学校检查组准备好本单位自查材料、完整的备查材料等。
2.各学院须按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实验(实训)教学运行和相关过程材料存档等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18日
晋科院教〔2022〕172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