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5-22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科院教〔2024〕3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专家评审,最终确定32门课程为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现将课程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6门和线下课程26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管理

(一)建设周期

本次立项的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0日。学校对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模式,由学校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二)项目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立项建设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查阅档案、组织听课、访谈学生等,重点对比课程立项前后教学效果的变化情况,及其实践推广应用价值。鼓励线下课程积极转换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项目建设

(一)建设目标

各课程负责人对标《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申报书规定内容进行建设,建设期内须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

(二)项目建设成果核心点

1.课程负责人每年进行课程教学总结,形成不少于5个课堂教学典型特色案例。

2.课程建设期内课程负责人近三年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排名应不低于全学院(部)50%,团队成员近三年的学生评教平均成绩排名应不低于全学院(部)40%。(不参与学生评教的课程教师不做考察要求)

3.课程建设中期,在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基础上还需完成以下建设任务(1)-(4)任选1项。

(1)课程建设中期,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教改类项目,负责人校级首位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2项;

(2)课程建设中期,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负责人第一作者校级1篇或团队成员第一作者校级2篇;

(3)课程建设中期,课程负责人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竞赛或其他相关奖项,负责人首位校级一等奖1项或团队成员首位校级二等奖2项;

(4)课程建设中期,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主编出版与建设课程配套的教材1部。

4.课程建设期满,在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基础上还需完成以下建设任务(1)-(4)任选1项。

(1)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教改类项目,总计负责人校级首位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2项;

(2)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研论文,总计负责人第一作者校级1篇或团队成员第一作者校级2篇;

(3)课程建设期满,需完成与建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竞赛或其他相关奖项,总计负责人校级首位一等奖1项或团队成员校级首位二等奖2项;

(4)课程建设期满,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主编出版与建设课程配套的教材1部。

(上述3、4建设任务中的项目、论文和奖项建设成果中,团队成员建设成果2项可折算为负责人1项成果,省级及以上成果可折算为校级成果3项,教材建设成果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视为等同)。

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须依托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程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在建设期内开展至少一个教学周期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6.建设课程成果网站,将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成果在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

7.参评省级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且成功认定的项目,直接结项。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立项的一流课程负责人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任务书将作为课程建设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应以申报书为基础,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成果明确且不低于申报书中的要求。教务处将认真审查任务书内容,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任务书,将退回课程负责人修改完善。

(二)各学院(部)于5月30日(周四)下班前将本单位任务书纸质版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

(三)立项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须持续建设,其资源和数据每年至少更新20%,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将在学校教务处课程中心网站集中展示和分享。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四)各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期间应积极开展项课程建设工作,结合一流课程建设理念,对课程进行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下一步培育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奠定基础,助力学校课程建设质量提升。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4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名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