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7     来源:教务处     阅读0

各学院、部:

为加强一流课程建设过程管理,推进已立项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提升我校一流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附件1),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认定的课程可不参与中期检查。

二、检查要求

各课程团队,对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梳理总结立项以来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

三、检查方式

(一)开展课程展示

课程团队面对学院或专业组织1次课程展示活动,活动包含集体备课、说课上课、课后研讨、总结反思等主要环节。参加人员应包括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师等,活动以新闻形式进行报道。


(二)集中汇报

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查阅材料、听取现场汇报的方式对各门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安排

(一)课程展示

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安排,于4月22日(周一)前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课程展示汇总表》(附件4),5月15日(周三)前完成课程展示活动。

(二)集中汇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以学院(部)为单位于5月17日(周五)前将纸质版《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附支撑材料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勤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需将每一门课程所有材料扫描形成PDF发送至教研科邮箱kyjwcjyk@163.com,每门课按“学院(部)+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名单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中期检查报告

           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一流课程课程展示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